大学毕业生参军优惠政策(最新)
一、入伍优先权
1.国家明确入伍大学生享受入学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优先、士兵分配优先的“四优先”政策,并开通大学生参军“绿色通道”。
2.从2018年开始,福建省实施高校毕业生优先选择入伍去向政策,有效激发了大学生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的参军热情。
二。在职参军受到保护
应征入伍的公民,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的,其辞职当月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由原单位全部发放。
应征入伍的公民,入伍前,已经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签订劳动合同。本人要求延期的,原单位应当根据其使用年限予以延长。
三。一次性奖金
1.给参军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奖金。其中,本科、专科毕业生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本科、专科分别不低于3000元、2000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
2.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征兵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鼓励我省各级结合实际提高大学生入伍一次性奖金标准。
四。《好兵》中干部的提升
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士兵文化基础好,适应能力强,入伍后符合相应基本条件的,可以择优晋升。
五、更换士官
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录取,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首次入选确定士官军衔等级和工资起点标准时,其按规定学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年限,视同其服役时间。上述人员实习期间入伍,入伍后取得就读院校出具的大专以上学历证明的,在校年限视同服役时间。
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
(一)报考公务员特殊岗位报名参军的大学毕业生,退伍后,在报考省公务员考试时,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报考“特殊岗位”。
(二)企事业单位招聘(聘用)
1.省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或职工时,参照国家有关招聘资格条件的政策,适当放宽退役士兵的专业、年龄、学历等条件,在部队服现役的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的年限计入工龄。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
2.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定向招聘。
3.事业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通过直接考核接收符合录用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采取有限竞争性招聘考试方式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4.按照文件规定对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大学生笔试成绩给予加分;国家招收的具有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入伍、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享受笔试成绩同等加分待遇;
附加分标准:服役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转业、复员军官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6年至8年的退役士官加4分;转业士官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二等功以上加3分;荣立三等功加2分;获得一名优秀士官(士兵)加1分;残疾军人加3分;长期在艰苦地区服役的加3分,高校退役士兵加5分!
5.对服现役12年以上、平时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因战致残5至8级、烈士子女4等优抚对象,接收单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收录用其到事业单位工作。
七。全军民事征兵
大学毕业的士兵退役后参加军队文职人员的征集工作。军队可以从军事工作经历、立功受奖、军事任务等方面设置岗位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退役士兵配偶子女,服役满5年以上并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获得过嘉奖以上的,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加5分。
八。享受中考和考研优惠
1。升学优惠待遇
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学生(含大学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考入普通本科,或根据本人意愿考入成人本科,从2022年起实施。
2。考研优惠
(1)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二)考研专项计划
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凡应征入伍和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均可报考研究生。自2021年研究生招生以来,“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由目前的年招生5000人扩大到8000人,重点是“双一流”高校。
九。享受就业创业优惠待遇
在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评审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给予3-10万元资金支持。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项目可优先进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延长孵化时间。
优先提供创业场所。鼓励在政府投资或社会共建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商务园区建立退伍军人特区。
享受财税优惠。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及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贷款贴息。
建立风险基金。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支持退伍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类基金会设立退伍军人创业专项资金,拓宽资金保障渠道,为退伍军人创业提供有力支持。
十、直招士官专属优惠
招收士官,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以下简称招收士官),是指根据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直接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入伍,在部队服志愿兵役的士兵。
1。人岗匹配,专业对口
招收士官入伍后,将进行新兵训练和岗前专业训练。岗前专业培训将主要是与他们所从事的专业技能相关的适应性培训。培训结束后,按照专业对口、招聘一致的原则,分配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士官岗位。
2。直接授予,下士开始
士官入伍后,由所在单位按照审批权限颁发士官任命书,授予相应军衔。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后在校的年限视为服现役时间;其中,普通本科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一年授予中士军衔;高职院校毕业生入伍后授予下士军衔,服役满2年授予中士军衔。
3。长期服务
招收士官,应当至少服现役至第一次任职后高一个等级的最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下,经本人申请和军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安排本人提前退出现役。
4。入伍直接工资
士官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拔的士官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服装,新兵训练和岗前培训期间,按照义务兵和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士官的工资从下达士官命令的当月起,按照相应的工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