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辅导员何培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辅导员何培,第1张

2021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 共计26人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二批)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院校。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刘宁路219号。为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其他资格条件: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已取得规定的学历和学位(留学人员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等学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包括: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学院级团委(共青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会、社会副部长及以上,须有学院级党组织证明;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部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须由学校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认证。颁发的证书必须注明职位和职位的起止年份(职位应为12个月)。

(2) 1年(或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验。

(3) 3年(含)以上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专职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或者在纪检、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部门,或者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以及从事思想教育或者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工作经历和学生干部任用的基准日为2021年9月30日。工作经历是指正式工作经历,不包括个别学生的实习和兼职经历。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详见岗位一览表)。1-2号岗位的招聘对象为“社工”,被录用人员应能以“社工”身份办理录用和招聘审批手续。3号岗招聘对象不限。所有聘用人员于2021年12月15日前办理审批手续。

(七)取得mainland China高等学校学历的台湾省学生和取得mainland China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省居民,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申请。

二。注册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考生通过“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注册网址:点击此处进入。

1。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0月9日09: 00至2021年10月18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2021年10月19日16:00;

3。答辩陈述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2021年10月20日12: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2021年10月20日16: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0月9日09:00-2021年10月21日9:00。

(二)网上确认

(1)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节假日顺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的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的考生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网上支付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者,报名成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考生,相关报名费不予退还。

(3)未按时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网上要求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无效报名。

(3)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具体时间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部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笔试公告时公布。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电话联系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登记说明

(1)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X45)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20Kb以下。

填写报名信息时,须在“学习工作经历、研究成果”一栏注明高中后的学习工作经历(需注明工作岗位),时间具体到月;2021年毕业生需要写明就业工作单位,证明自己属于“社工”;需明确说明“报考条件”第(五)项中的哪一项,其中报考“担任校长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的,须说明职务及起止年限(职务应为12个月);研究成果不需要填写。对因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导致的任何问题负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招聘研究生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1年10月22日9:00-16:00登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充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博士研究生不设考试比例。

(3)报考人员只能从职位列表中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可更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报名应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

(一)现役军人、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正性情形的,应当回避;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及实施措施

(一)评估安排。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10月底,为计划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及相关安排将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报考人员应及时核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必须在考试前至少14天申请“苏康代码”,并进行每日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色码,现场测得体温低于37.3℃,且无干咳等异常症状,可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

(二)评估方法。

考核方式为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方向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能力相关,不指定教学大纲或教材。笔试成绩60分合格(满分100分)。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笔试合格者不足1:3,均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

笔试成绩、职位名称、排名、专业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后续考核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部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申请人可以用身份证号码查询。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跟踪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办公自动化能力和岗位综合能力,考试形式为机考。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无合格线。专业技能测试结果将于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目,不计入总成绩。

(四)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水平、专业能力、岗位意识和胜任能力、实际操作能力等。考生中,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果会当场告诉考生。

(五)总成绩:考生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面试成绩× 50%。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我校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2021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2.公告和岗位表中要求的相关证明(党员证、工作经历证、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等。).

党员证明:必须是组织部门或考生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出具的最近半年的证明。

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学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学院级党组织证明,学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有团委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证明。颁发的证书必须注明职位和该职位的起止年份。

工作经历证明:大专院校工作经历由校级人事部门证明,企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专职经历由单位党委或总支(不含单位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总支)证明。证书中应当载明任职的岗位、职务、起止年份和任职日期。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和各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

(4)从报名截止到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的所有招聘工作一般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50个工作日内未完成的,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和检查

(一)考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如总分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最高的考生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学校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根据岗位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符合条件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参加体检、考察。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最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名次,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五、宣传和就业

(一)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备案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录用被批准后,不再递补。首次员工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员工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符合条件的,按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任职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调任或交流到学校非辅导员岗位。

(三)经审批录用后,60日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合同,或在职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关系的证明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人事处负责解答本次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5-58731143

联系人:王老师、贾老师、张老师

七。招聘监督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25-58731002

联系人:王老师

八。招聘报告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和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和传真:025-83230723。

附: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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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336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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