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横祸,岁老人饭后散步被一包复印纸砸中致死

牛仔骨2022-08-25  23

天降横祸,67岁老人饭后散步被一包A3复印纸砸中致死

5月31日,家住青岛的67岁老人韩英(化名)吃完晚饭正往某写字楼走去时,一包A3复印纸突然从天而降,韩英被砸中,不幸身亡。

事发后,青岛警方迅速展开调查,仅用了几个小时就找到了实施高空抛物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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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饭后散步时遇到高空抛物线

“现在我们这个幸福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年迈的父亲身心状态时好时坏。”说起母亲的突然去世,42岁的朱亮(化名)悲痛欲绝。

朱亮说,她母亲生前几乎每天晚饭后都会和朋友一起去散步,5月31日也是如此。那天晚上,韩颖离开了家。当她走到青岛市南区某写字楼时,一包A3打印纸从天而降,砸到了韩颖的头上。韩颖随后倒在了血泊中。事发后,现场市民迅速拨打了120和110。

“我父母在青岛生活了20多年,我和妻儿在北京生活。”朱亮说。

遇到突发情况后,有市民认出了躺在血泊中的韩颖,立即赶到韩颖家中报案。

“当时,我父亲正在吃饭。父亲被扶到事发现场时,母亲被救护车送到医院抢救,现场只留下一片血迹。”朱亮说,由于情况突然,昏倒的父亲出门时忘记带手机,是小区物业人员跑回家拿的。

当晚,他接到父亲的电话,电话中他告诉母亲,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得到消息的那一刻,远在北京的他都惊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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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高空抛物的都是未成年人

回到青岛后,朱亮立即赶往当地公安局。据朱亮警方称,这位母亲是被一个高空的抛物砸死的,砸中母亲头部的A3复印纸重达8公斤。

“装有A3复印纸的包装已经开封使用,里面还剩400张左右的A3复印纸。”朱亮告诉记者,事发后,当地警方连夜展开调查,并于6月1日找到了实施高空抛物行为的犯罪嫌疑人。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实施高空抛物线的犯罪嫌疑人竟是一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警察在一所学校里找到了那个学生。之后当着监护人和学校老师的面问他。”朱亮说,事发当晚,该学生在办公楼28层的一家培训机构自习。他一时冲动,从28楼卫生间扔了一卷卫生纸,然后又从同一位置往楼下扔了一包A3复印纸。这包A3打印纸是第二次掉落,杀死了朱亮的母亲。

“6月9日,警方通知我,由于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无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但鉴于案发时的一些细节,比如未成年人在实施高空抛物时是否受到他人教唆,6月10日,我们提出了刑事复议。”朱亮表示,事发至今,他从未与未成年人及家属见面,对方也从未道歉,只是通过警方转达了愿意支付3万元丧葬费的意思。然而,朱亮和他的家人没有接受丧葬费。

根据朱亮提供的《青岛市公安局市南分局不予立案通知书》内容,“2022年5月31日,申诉韩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局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未满16周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此事,警方一直高度重视,正全力进行进一步调查。刑事复议结果很快就要出了,我们拿到结果后,就开始准备提起民事诉讼。”朱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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浴室里有两盒A3复印纸

近日,记者来到该培训机构,教室里并没有人空。门口插线板上插着一个手机充电器,旁边的打印机亮着电源灯。

在分开的教室里,有一些教学工具,如桌子、椅子、黑板、书等。,而其中一个教室的白板上还写着化学知识相关的内容。

随后,记者来到卫生间,在这里发现了两盒“A3多功能复印纸”、两包卫生纸、一把雨伞和一些杂物。盥洗室离脸盆一米处有两扇窗户。室内一侧竖立着铁网,但其中一扇窗户的中间部位有一扇宽约10厘米、长约30厘米的空窗户。记者尝试后发现,他的手可以自由伸出窗外。

“我不知道这个培训机构是否还在运营,也不知道什么高空抛物。”附近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说。在办公楼一楼,一名工作人员称事发当晚已经下班,第二天听说出事了,但不清楚具体发生了什么。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涉事未成年人家属,但未能与对方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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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朱亮母亲的遭遇,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由于犯罪嫌疑人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不予刑事立案。现在此事已经转入民事诉讼。

因为当事人从未道歉,这让朱亮很生气。作为受害者家属,他也希望自己家发生的悲剧能引起社会对高空抛物问题的关注。

事实上,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导致的流血事件并不少见。为有效遏制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的行为,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度为[/k0/]的建筑物投掷物体,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对于高空坠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记者张荆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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