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
迎泽区、尖草坪区、杏花岭、万柏林、金源、小店区、古交、清徐
一级
全职就业月标准:1880
全职工作时间标准:10.8小时
非全日制就业工时标准19.8
提醒:最低工资的提高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工资都会提高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的提高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加薪。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劳动者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会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