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债转股,是指国家设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不良资产,将银行与企业之间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股权和产权关系。
2.债权转股权后,原偿还本息将按股转分红。实际上,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已经分阶段成为企业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通过资产重组、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等方式收回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