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起广州入境核酸检测次数调整为6次
6月29日起,广州市核酸检测人数调整为6人
入境核酸检测规定:第1、2、3、5、7、10天口服核酸1支,共6次。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对入境人员中发现的确诊病例(感染者)、疑似病例(染疫嫌疑人)和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应及时转运至指定医疗机构。其他所有入境人员入境后均应进行核酸检测,入境人员接受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各1、2、3、5、7天)+3天居家健康。其他城市解除7天集中隔离后,仍需完成后续3天居家健康监测。
境外到达目的地为省内或省外其他城市的,隔离解除后如何安排转运?
1.目的地为广州的出入境人员。隔离时间为集中隔离7天(采集“人的环境”样本,检测出新冠肺炎核酸为阴性,防疫人员将信息推送至目的地,再由目的地社区领取)+居家健康监测3天(分别为口腔、咽部核酸1、2、3、5、7、10天)。
2.目的地是广州市外的出入境人员。隔离时间为7天,集中隔离(采集“人体环境”样本并检测新冠肺炎核酸为阴性,信息推送至目的地)闭环送至广州交通站。到达目的地后落实当地防控政策。
3.如果是从其他城市入境并已完成7天集中隔离,隔离解除后需要返回广州,建议在返回广州前与目的地社区联系,到达广州后由目的地社区接回。
*以上内容来源于2022年6月29日广州市卫计委更新的《出入境人员疫情防控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