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第1张

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强碳达峰碳中和高等教育 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部属高校,部省共建高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1〕23号), 为满足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对碳中和人才的培养需求,现将《关于加强碳中和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2022年4月19日

在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期加强碳中和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

建筑工程计划

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对加强新时期各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做好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峰值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1〕23号),推进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提高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制定本规划。

一.一般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部署,面向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目标,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和各方面,加强绿色低碳教育,促进专业转型升级, 加快培养急需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人才培养和科技攻关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国际交流合作,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㈡工作原则

——全面规划,普通教育与特殊教育相结合。根据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的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覆盖面广、战线长的特点,进行了系统的、整体的统筹规划。增强生态文明整体意识,对全体员工实施新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责任教育,加快培养工程技术、财务管理等行业和领域的专业人才。

——科研与判断,优先与顺序。加强重点行业人才需求预测,结合新时期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教学规律、科技创新规律,加快新能源、储能、氢能、碳捕集等紧缺人才培养,积极谋划传统能源、交通运输、材料、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升级改造。

——试点先行,稳中求进。支持一些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和行业性大学,率先建设一批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领域的新学院、新学科、新专业,在探索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全面加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人才培养。

——深度融合创新。加强科教协作,加快科研成果向教学内容的转化,培养大工程、大平台、大项目建设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教师交流、资源共享,构建产教联盟,推动产教深度协同育人。

——立足国情,中外畅通。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根据自身基础条件和国情,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和世界水平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人才培养体系。加强对外开放合作,拓展人才培养合作方式方法,培养善于讲好“中国方案”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青年科技人才。

二、重点任务

(1)加强绿色低碳教育

1.将绿色低碳理念融入教育教学体系。加强宣传,广泛开展绿色低碳教育和科普活动。充分发挥大学生社团和志愿者团队的积极作用,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增强公众绿色低碳意识,积极引导全社会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发挥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分阶段、分层次支持领导干部培训,明确政策重点,深化领导干部对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搞好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支持相关高校和开放大学加强与部门、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合作,联合开发非学历继续教育和培训项目,多渠道拓展终身教育资源,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学习者在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时期对碳中和领域知识和能力的终身学习需求。

(二)搭建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平台

4.推动高校参与或组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相关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引导高校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科研平台,加强气候变化成因与影响、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

5.推动高校搭建碳中和领域关键核心技术集成平台。组建一批重点研究团队,围绕化石能源绿色发展、低碳利用、污染减排、碳减排等碳减排关键技术,新型太阳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核能、储能技术等碳零排放关键技术,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等碳负排放关键技术,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

6.加强科学研究和教育。鼓励高校实施碳中和交叉学科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大力支持跨学院、跨学科组建研究和人才培养团队,支持大团队、大平台、大项目多层次培养高质量本科生和研究生。

(3)加快培养紧缺人才。

7.加快储能和氢能相关学科建设。以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消纳为目标,推动高校加快储能、氢能领域人才培养,服务大容量、长周期储能需求,实现全链条覆盖。

8.加快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相关人才培养。根据未来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推动高校尽快开设相关学科,促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为未来技术攻关和产业升级扩能储备人才。

9.加快碳金融和碳交易教学资源建设。鼓励相关高校加快碳金融、碳管理、碳市场等稀缺教学资源建设。在优质资源共建共享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才培养体系的作用,完善课程体系,加强专业实践,深化产学协作,加快专门人才培养。

(4)推动传统专业转型升级。

10.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水电、核电人才培养。适当扩大专业人才培养规模,保障水电、抽水蓄能、核电人才增长需求,提升“走出去”的国际软实力。拓展专业的深度和广度,推动新能源材料、装备制造、运维、前沿技术等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11.加快传统能源电力、电气、交通运输、建筑等重点领域专业人才培养转型升级。以一次能源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为重点,加强煤炭、石油、天然气专业人才培养。以二次能源高效转换为重点,加强重型燃机、火电灵活调峰、智能发电、分布式能源、多能互补等新能源人才培养。以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为重点,加强智能化、集成化电气人才培养。重点推进建筑、工业等行业电气化和节能降耗,加强交通建设人才培养。

12.加快完善重点领域人才培养方案。组织相关教学指导委员会和行业指导委员会,围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目标,调整培养目标要求,修订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加强互联网、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等使能技术与专业教学的紧密结合。

(五)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

13.鼓励校企合作、联合培养。支持相关高校深化与国内能源、交通、建筑等行业专业大中型企业的产学合作,共同制定符合企业需求的培养方案,探索本科生、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等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

14.打造产教融合的国家创新平台。完善产教融合平台运行机制,加大重点领域投入,积极探索合作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

15.支持组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产教融合发展联盟。鼓励高校联合办学,加强分工合作,优势互补,组建一批区域性或行业性高校和企业联盟,适时联合相关国家组建跨国联盟,促进标准共享、技术共享和人员交流。

(六)深入开展改革试点。

16.建设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的未来技术学院、现代工业学院和示范能源学院。针对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时碳中和的发展需求,针对高校的不同类型和特点,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分类建设具有行业特色和区域应用性、能够引领未来低碳技术发展的人才培养实体,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17.启动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时碳中和领域的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试点。针对能源、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在国内有条件的综合性大学和行业性大学,加快建设一批网络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课程,启动一批专业、课程、教材、教学方法综合改革试点。

(七)加强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

18.鼓励高校加强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期碳中和领域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领域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能力提升。鼓励高校加强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时期碳中和师资队伍建设保障,实施机制灵活的碳中和人才政策,加大精准引进力度,完善内部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形成规模合理、分层配置的教师体系。

(8)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19.加强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领域课程、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基于碳中和人才在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时的通用能力和专业能力分析,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教学案例、实验实训项目等。在不同领域共建,形成高质量的共享教学资源库。

(九)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20.加快培养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领域的国际化人才。在专业人才的基础上,重点提升国际视野,加强国际交流能力,促进相关专业学生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实习。

21.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鼓励高校积极吸引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可再生能源前沿技术、储能与氢能、碳经济与政策研究等领域的海外人才,聚集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碳中和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

22.开展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碳中和人才国际联合培养项目。鼓励高校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在碳中和、科技创新和智库咨询领域开展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联合培养等合作项目,深化清洁能源和气候变化创新双边和多边合作,培养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和全球碳市场运营的专业人才。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有关部门和高校要深刻认识二氧化碳排放高峰时期碳中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性、挑战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责任,根据本方案重点任务和自身实际,制定具体任务和工作计划,着力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加大扶持力度。鼓励高校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企业投资、国家低碳转型基金、市场化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和自筹资金等多元化渠道,支持碳中和专业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二氧化碳排放峰值科学技术研究。在专业、师资、课程、教材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确保政策措施和成果落实到位。

(3)做好监测评估工作。在学科评估、专业审核评估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过程中,应适当增加二氧化碳排放峰值时碳中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评估内容。加强督导评估结果应用,按规定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定期推荐评选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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