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不采纳贾跃亭的申辩

证监会不采纳贾跃亭的申辩,第1张

贾跃亭不认罚证监会:维持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

中新网5月24日电贾跃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经复议,证监会维持原结果。

证监会网站近日披露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贾跃亭不服证监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第16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年第7号),申请行政复议。

此前,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认定一、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存在财务造假,其在2010年至2016年期间提交并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申请及相关文件,第二,乐视网未按要求披露关联交易。第三,LeTV.com没有披露为乐视控股等公司担保的情况。四、乐视网未如实披露贾某芳及申请人履行向上市公司借款承诺的情况。申请人仅将部分减持资金短期借给上市公司,后又收回相关贷款,违反了减持和贷款承诺。第五,乐视网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贾跃亭的复议请求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主要原因是本案处罚已过处罚期限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适用依据错误,应当依法撤销。贷款承诺披露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确认为事实和申请依据错误,依法应当撤销的;作为贾跃亭的实际控制人,指使乐视网从事违法信息披露和欺诈发行,属于事实和申请依据错误,应予撤销;考虑到乐视网的历史贡献,核心团队为解决存在的问题所做的努力和诚意,请求不将案件移送刑事案件,给申请人一个机会,努力减少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

证监会认为,乐视网以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为目的,以公告形式持续披露虚假财务数据,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因此,乐视网在2007年至2016年期间连续实施财务造假并连续披露含有虚假财务数据的IPO文件和年报,构成信息披露持续违法行为。

证监会提到,本案发现时间为2017年12月。从违法信息披露结束来看,本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申请人及贾某芳公开承诺将减持资金无偿借给上市公司60个月(后改为120个月)。但相关减持资金在短期借给乐视后被收回。乐视网未如实披露相关信息。认定相关信息披露的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并无不当。《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证券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案件证据和当事人的申辩,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申请人已经尽到了勤勉义务。

证监会提到,从案件证据来看,贾跃亭作为乐视网董事长,不仅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而且作为实际控制人,直接指使相关人员进行财务造假,抽回乐视网借款,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欺诈发行。因此,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教唆行为进行处罚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基于上述事实,本案对贾跃亭作出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法律适用正确,处罚幅度适当。

因此,证监会决定维持贾跃亭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许可[2021]16号)、《市场禁入决定书》(证监许可[2021]7号)中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市场禁入决定。(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吴小伟]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309097.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23
下一篇 2022-08-23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