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课后托管

微米纳米2022-08-23  10

浙江发布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指导意见,7月1日起施行

建立“白名单”,明确学校不得恶意招生,列出收费标准……5月25日,记者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浙江省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明确了选择条件和程序,将于2022年7月1日起实施。

低于70%赞成票的项目不得引入校园

《意见》的适用范围包括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惩戒性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非惩戒性机构)参与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的评选、日常管理、动态调整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体育、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非学科专业组织(含学会、协会)参与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意见》明确,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的非惩戒机构应当具备办学资质、从业资格、培训课程合规性和公信力。在遴选程序方面,在摸清需求的基础上,由地方科技、文化、旅游、体育等主管部门。将联合向社会公布选择非学科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的情况。符合条件的非惩戒机构可以独立向地方报告。

从各类学校课后服务的质量保证和需求出发设置准入条件,不设置无关或过分的条件;“白名单”的数量没有限制。任何符合条件的人都可以进入“白名单”。专家评审后,各部门向社会公布“白名单”,公布的内容应包括非惩戒机构名称、服务项目清单、服务报价等信息。

《意见》要求,学校招聘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必须公布并列入非学科类机构区域“白名单”,非学科类机构可根据学校招聘基本条件自主向学校申报。招聘只能通过展评、公布入围项目、签订服务合同等程序完成。其中,评比一般采用投票方式。投票规则和赞成票的具体门槛比例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制定,并在招聘公告中载明。赞成票的门槛比例一般不低于70%。未达到赞成票门槛比例的项目,不允许引入校园。

安全事故将被清除出区域“白名单”

在日常管理上,《意见》对项目和人员经费提出了管理要求。其中,要求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参与学校的学科教学和服务,非学科类机构人员一般不超过学校课后服务参与总人数的50%。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可纳入课后服务费统一收取,也可单独纳入代收费收取,但不得重复收费。

学校应当公布引进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项目、收费标准、经费使用、投诉电话等,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严惩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越权定价、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通过代收费获取差价等行为。

培养项目发生安全事故、非惩戒机构恶意在校内招生、扰乱学校招生教学秩序,或者非惩戒机构有其他扰乱学校秩序的违法行为的,学校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情况属实的,主管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将相关非惩戒机构清理出区域性“白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意见》提出,非惩戒机构因违规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会同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暂停其参与课后服务或者清除区域性“白名单”的决定。

新京报记者刘洋

编辑苗校对杨。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30795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