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连续缴纳社保


南京积分落户累记缴纳社保是否包含补缴

包括补充付款。

三个缴费年限缴纳南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积分:

(1)已满12个月的,评分标准为每满1个月加1分;

(2)已超过12个月,达到24个月的,每满一个月计1.5分。

(3)超过24个月的,每满一个月计2分。缴纳苏州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按上述分值计分。

如果申请人在南京缴纳了50个月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则得分为12×1+12×1.5+2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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