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2022年17号)
为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9版)》文件要求,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渠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规范人员流动管控措施,确保人员流动安全有序。根据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国家、自治区防控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对7天内有高危地区居住史的来(返)包者(或健康代码为红色代码者,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
二。对7天内有中等风险区居住史的来(返)包(或健康码为黄色码)者,进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从离开风险区开始计算。
三。7天内有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的县、市、区等区域)居住史的人员,要求在48小时内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我市后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第一次为落地检测,即挑走,再走。
四。对境外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加3天居家健康监护”的管理措施。对从境外返回,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集中隔离7天后有包(回)的,须提前向当地社区(嘎查村)申报,全部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管理措施。家庭健康监测的第三个方面是“3天家庭健康监测”
动词 (verb的缩写)上述风险人群以外的来(回)包者以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测量无异常直接通过。48小时内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包裹到达后进行核酸检测,并在公路检查站或“一站两站”进行温度检测和地面核酸采样,收集带走。
不及物动词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3天进行居家健康监测。
七。密切联系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在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仍需集中隔离。
八、从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来(回)包的人员,需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包裹到达后必须进行核酸检测,在公路检查站或“一地两站”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酸地面采样,即接即走。
九、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包人员,需如实向社区(村)、单位或旅馆报告,并配合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实施居家健康监测和预防措施期间不要外出。外出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个人防护的,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所有外地来(退)包人员到货后应主动扫码、亮码,并配合查验。
十一、广大市民要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全程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定时通风、筷子“一米”、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度锻炼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疫情期间,减少聚会、聚餐、聚餐,配合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保持自我健康管理意识,提高机体免疫力,出现可疑症状及时就医。
十二、倡导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如确需出行,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返回后,积极配合实施相关管控措施。
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7月1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治指挥部、包头市及各县区联系电话
包头市:0472-5619350,5619338
昆明地区:0472-5305335
青山区:0472-3616340
东河区:0472-4388077
九原区:0472-6939045
石拐区:0472-8710017
白云区:0472-8515041
优奇:0472-8017245
达茂旗:0472-8425937
固阳县:0472-8118850
稀土高新区:0472-710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