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民用气价格

脐下三寸2022-08-23  12

年天津居民用气价格将下降多少?

根据我市降低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初步方案,居民用气平均销售价格下降0.11元。

经统筹考虑我市居民天然气用户的承受能力、销售价格现状、价格政策执行中面临的问题、不同类型气价关系,有关单位提出具体初步调价方案如下:

(一)居民生活用气

一级用气量(0-300m3)由2.61元降至2.50元,下调0.11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第二档气(301-600立方米)按第一档气价的1.2倍安排,由3.14元降为3.00元,降低0.14元;三级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按一级用气量的1.5倍安排,由3.93元降至3.75元,减少0.18元。

(二)用于独立加热的气体

考虑到2018年实施居民用气站统一提价,独立供暖第一档气未作调整,低于拟安排的居民用气第一档气价。此次不再进一步下调,但仍安排在2.40元;第二档和第三档用气按照相应的居民用气档位价格安排,分别为3.00元和3.75元。

考虑我市冬季供暖时间延长等因素,参考北京等周边城市独立供暖燃气价格政策,同步提高独立供暖燃气基础气量。其中,第一气量由900立方米以下调整为1500立方米以下,第二气量由901-1400立方米调整为1501-2500立方米,第三气量由140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2500立方米以上。

(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

而不是阶梯价格,降低0.11元,从2.64元降到2.53元。

(四)冬季煤改气取暖用气

根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关于2020-2023年天津市居民冬季清洁取暖运行政策的通知》(津发改规[2020]2号),采暖期不实行阶梯气价,按照城市燃气管网居民自主供热第一档气销售价格安排,即2.40元。

(五)执行时间

以上方案自2020年11月1日起实施。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9975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