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相违规校外培训机构怎么治理?(界定标准、管理措施)
阐明合规要求
通知明确,学科类校外培训在培训主体、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场所、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规学科校外培训一般是指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规定的培训方式,由其聘请的具有教师资格的培训人员在注册的培训场所和规定的培训时间,向中小学生提供的学科培训服务。
准变体形式
《通知》要求,对不符合上述合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惩戒性培训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违反培训科目相关规定、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以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家教”、“众筹私教”等名义非法开展学科培训;
违反培训者相关规定,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违规开展惩戒性培训,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
违反培训时间相关规定,以“直播变录播”方式违规进行纪律培训;
违反培训场所相关规定组织异地培训,在注册场所以外的居民楼、宾馆、咖啡厅等场所组织一对一、一对多培训,化整为零;
违反培训内容相关规定,以游学、调研、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或在科技、体育、文化、艺术类非学科训练;
线下机构违反培训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即时通讯、在线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非法开展线上学科培训;
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隐形变异学科训练。
建立歧视机制
此外,通知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旗帜鲜明,严肃查处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根据学科校外培训隐形变异行为的隐蔽性和多变性特点,以及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可成立专家委员会或指定专业机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认定。
加强监管执法
通知要求加强监管和执法。各地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项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协调、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压实责任。要将纪律训练中隐患变异的查处纳入省市县镇(街道)网格化综治体系,充分发挥社区综治职能,开展区域巡逻执法。
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加强社会监督。对于隐形变异的非法培训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举报一起。要创新监管模式,推进“互联网加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将开展非法培训的机构和个人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坚决防止隐形变异和非法培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