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2022年子女入学指南 :
适用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在成都高新区居住并在“5+2”区域就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本市跨行政区域户籍的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成都高新区申请接受义务教育。
四川天府新区(原四川天府新区成都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视为一个区域,简称“5+2”区域。
申请时间
2022年4月20日-5月20日
应用条件
一、积分申请
1.自2022年5月1日起满12个月,申请人得分15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定职业指数”得分不低于10分;“居住指导指标”在高新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并在高新区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申请人的居住性质应为“居住”)。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署的《四川省居住证》。
3.申请人及其具有同一户籍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4.申请人与“5+2”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地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证明)。
第二,没有申请积分。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签署的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具有同一户籍的子女的户口簿原件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其他有效证明(如:医学出生证明等。).
3.申请人与“5+2”地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5+2”地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税证明)。
4.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人连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一年,在申请入学当月处于连续缴纳状态。
5.申请人自2022年5月1日起在成都高新区连续居住满1年满12个月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及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子的性质是“居住”。
②在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是自购者:提供直系亲属材料和房产证;房子的性质是“居住”。
③承租人:提供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房屋产权为“住宅”)。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集体宿舍产权证(房屋产权为“住宅”)和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应用方法
202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申请人登录“成都市上学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入学申请。
①关注“成都教育发布”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②进入微信官方账号→在底部菜单栏找到综合服务→义教招生平台→成都随迁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登录平台。
审核流程
(一)街道办事处初审
5月的工作日,各街道办事处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学校服务管理平台”对申请人上传数据和网上数据进行了审核。对于审核不通过的,平台会反馈“初审不通过”,提示申请人补充上传材料或当场补充相关材料。对于审核通过的,平台会反馈“初审通过”。
(二)区教育部门审查
5月工作日,该区教育部门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上学服务管理平台”开展审核工作。对于审核通过者,平台将向申请人发放《成都市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如果审核不通过,平台会进行反馈,提示不通过的原因。审核不通过的,可修改完善基本信息和补充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出申请。
学位的发表
7月第三周的工作日,申请人在成都市学校服务管理平台查询孩子上学的安排。
注册入学
经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及其子女,按规定时间到安排的学校进行报名,发放《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电子通知书》(二维码),办理报名手续,确认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者,视为放弃学位。
温馨提示
1.申请非毕业年级转学和初中入学,需提交原学校签署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家电网学籍编号、现年级等信息)。
2.小学一年级学生为2022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已在“5+2”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子女,同期不转入“5+2”地区学校。
4.已享受就学统一政策安排的子女新出生时,须按上述规定重新提出申请,并按2022年成都市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相关政策安排升学。跨区(市)县变更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5.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不接收转学生。
6.在招生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等材料进行诈骗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招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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