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贷款展期延长申请指引
为落实《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关于贷款期限展期和变更的政策,我中心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梳理流程,衔接业务,改革制度。
5月29日,我中心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展期变更及办理抵押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6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延期最长可达30年!让我们来看看!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在正常还款期限内申请延长贷款期限,但最长不超过30年,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和抵押房屋土地使用权年限后5年。也就是说,原本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20年及以下的小伙伴,只要符合展期条件,最长可以展期到30年!
申请延期需要什么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延长期限不超过贷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期限;
③延期后不超过30年;
④组合贷款,需经商业贷款银行同意;
⑤取得公积金贷款阶段性保证的,且仍在保证期内的,需保证人同意。
⑥每一年(按自然年计算)只能进行一次期限变更,变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高于家庭月收入的规定比例(申请期限变更时的缴存基数)。
如何处理分机?
借款人和抵押房屋的抵押人只需准备好所需资料,在公积金贷款的委托银行网点办理,当场结清。其中包括:
①申请纯公积金贷款。你只需要带着相关资料到公积金受托银行申请即可。
②申请组合贷款者。需先征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银行出具延期变更协议后,携带其他相关资料到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③购买一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担保贷款(即先贷款后抵押),且仍在担保期内(未办理产权证)的,需先征得开发商同意。开发商出具延期变更协议后,应携带其他相关资料到公积金贷款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特别提醒
①借款人及配偶属于异地缴存职工的,还需携带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证明原件。
②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延期变更后,请及时配合银行在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一个月内或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后三个月内(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首次抵押登记或抵押变更登记。
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已经申请展期,那么商业贷款期限是否应该变更?
如果贷款合并,则两笔贷款的抵押期限必须同时变更,且变更期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