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就业补贴申请条件

绿色植物的作用2022-08-22  15

2022青岛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对象

[ 申请人]

1.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招用经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2.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招用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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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并在当地用人单位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月数),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并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城乡劳动者,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无业人员。是指家庭成员未就业、无经营或投资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3)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其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未实现正式就业的失业人员。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指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农村大龄失业人员。是指外出就业并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以及因国家征地失去土地或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中的无业人员。是指女性16至40周岁,男性16至50周岁,年人均收入在当地平均水平50%以下,二、三产业无人就业的农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指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的失业人员。

(8)残疾人和失业者。指持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9)享受政策的扶贫人口。是指纳入信息系统管理,享受扶贫政策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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