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胶州市免费增补叶酸相关政策(对象+数量+流程)
为加强出生缺陷预防工作,进一步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市委、市政府〔2009〕15号)的有关要求,我市利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补助资金,为符合预防神经管缺陷政策的农村育龄妇女免费补充叶酸。
一、服务对象
对居住在全市889个村且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早孕的农村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实施免费补充叶酸。
二。服务内容
1.为符合政策,农村育龄妇女应免费补充每人每天0.4毫克叶酸(已生育神经管缺陷或孕早期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妇女每人每天4毫克叶酸),以保证其孕晚期和孕晚期的剂量。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高项目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3.做好叶酸的组织发放工作,让每一位准备怀孕、孕早期三个月的农村育龄妇女都能享受到免费的叶酸补充服务,有效降低神经管缺陷的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4.市卫生局根据年度叶酸需求量,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集中招标采购。购买的叶酸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药标准名称,0.4 mg叶酸片剂型,生产企业必须具有GMP资质,购买的叶酸片必须提供保险服务。
三。服务流程
1。接收和分发叶酸
村(居)计生主任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到镇(街道)计生办领取所需叶酸,并逐一发放到人。分发对象每次将获得一个月的剂量。
2。后续服务
村(居)计生主任每月对已领取叶酸的妇女进行1-2次随访,了解服用情况,并进行登记补发。
如果孕妇服用叶酸6个月后仍未怀孕,计划生育主任应告知孕妇寻求医生的帮助,购买所需的叶酸,并继续后续工作。
3。拜访关键人物
高危孕妇是指过去曾生育过神经管缺陷或服用过抗癫痫药物的孕妇。
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根据高危孕妇既往管理记录和各村上报信息,对高危孕妇进行登记。
告知高危孕妇到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片,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展健康教育,登记服用叶酸的时间和剂量,每月至少随访一次。
乡镇计生办或乡镇卫生院的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每天4毫克的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高危孕妇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的剂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一个月的剂量。
乡计生办或乡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接受叶酸的高危孕妇名单告知村计生主任或乡村医生。村计生主任或村医应督促高危孕妇每1-2周按时服用,登记其叶酸服用情况,完成后反馈给乡计生办或乡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四。每个城镇(办事处)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