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员工养老保险:
自治区内或跨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转出:
1.本单位员工辞职、被辞退或被调动。
2.已办理停保手续且无欠缴年度社会保险费的人员。
转入:
1.已在南宁参保登记的人员。
2.非广西户籍的男50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
参保人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缴费期间跨统筹地区转移户籍的,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移到迁入地,并按迁入地的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