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养老保险转南宁市

平方千米2022-08-21  15

南宁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申请条件:

自治区内或跨省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申请材料:

1.办理保险支付凭证。

(1)本人申领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核对原件;

(2)委托提供:

①代理人的社保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核对原件;

②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如有养老保险手册,提供原件以备核查。

(4)如有拖欠,且豁免缴纳的,提供承诺函,原件1份。

2.处理转移表单。

(1)转出地区的,提供《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件1份;

(2)跨省转出的,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证明,原件1份。

处理方式一: 在线处理

1.进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

2.点击进入南宁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3.注册登录后,点击社保保险栏目中的社保关系转出即可办理。

第三步:打印相关材料,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以下申请。

处理方式二:离线处理。

参保人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取得保险转移证明;

参保人到所辖南宁社保机构申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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