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上限吗
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上限吗?
2021年天津公积金缴存基数的 上限为29730 元
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就高不就低的政策。
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我市上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050元。因此,职工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5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超过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9730元。
相关问题:
如何核定新入职和新转岗员工首月缴存基数?
答:新入职员工在单位工作后的第二个月起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转岗员工从工资发放之日起缴纳住房公积金。新入职和新调入员工,以入职或调入单位第一个月的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2020年1月至12月新录用或调入的职工,2021年7月调整缴费金额时,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为录用或调入单位自录用或调入当月至2020年12月的月平均工资。
对于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新入职和转岗员工,2021年7月缴存额调整时,调整期间的缴存基数不再重新核定,仍为员工本人在新单位第一个月的缴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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