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骨干人才支持措施(奖励+补贴+入学)
根据《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雨花区重点人才认定实施办法(试行)》,在雨花区工作的用人单位符合雨花区年度重点人才目录,人才所在单位可以申报重点人才认定。
经认定的骨干人才在区块内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享受以下待遇。
1。贡献奖励:
街区骨干人才自就业之日起前三年内,每年按其年度区级经济贡献的8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重点人才符合区级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和“同类奖项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2。租房补贴:
长期未买房、不享受市级等优惠政策的骨干人才在雨花区租房的,按照1000元/月给予租房补贴,补贴期限为1年。
3。购房补贴:
在雨花区首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不享受市级补贴政策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万元/人。如果先租后买,就要扣除已经领取的租房补贴。
4。儿童入学:
重点人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无房无户的重点人才入学前需至少缴纳长沙市近一年社保)。
5。配偶就业:
骨干配偶愿意到雨花区工作,个人条件符合相关规定的,由区相关部门协调优先就业。
6。体检:
人才每2年可享受一次免费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