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自贸区长沙片区雨花区块骨干人才认定流程
在长沙保税区雨花区用人单位工作,符合雨花区年度重点人才目录,人才所在单位可申报认定重点人才。
全年进行人才认定申报,定期进行集中认定。
一、企业申报。
填写《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区雨花区重点人才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重点人才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和人才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者护照;
(三)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个人社会保障保险证明(外籍人才可不提供);
(4)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海外人才须提供教育部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证书或台湾省学历学位证书);
(五)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6)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七)聘用或任用证明;
(八)按薪酬标准申请认定的,应提供近一年企业薪酬发放的财务凭证、银行对账单和个人纳税记录;
(9)符合年度目录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研究课题结题材料等。
二。初审。
申报单位将材料提交区人才服务窗口进行初审,并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结果。窗口工作人员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材料不真实、不完整的不予通过;通过初审的,区人才中心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复审。
三。复习。
区人才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照年度目录进行集中评审,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评审结果。如果失败,将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对不能确定的特殊情况,提交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形成拟确定人员名单。
四。批准和宣传。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认定人员名单进行审定,审定后通过区级媒体平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过账。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进行发文公示,纳入区人才中心信息库管理,并将认定结果反馈给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