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
参保人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以及凭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开具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药品的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范围。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范围》。
(三)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一)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3)应当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承担的医疗费用。第三人无力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4)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
(5)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
(6)法律法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