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遗属补助标准

南京遗属补助标准,第1张

南京企业职工遗属待遇领取指南(标准+地点)

自2021年9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标准。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养老金标准

死亡时以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缴费月数根据本人缴费年限确定(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不足年限部分折算为年限)。

注: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遗属待遇不超过个人缴费本金之和(灵活就业人员,计入个人账户的本金之和计算)。

接受治疗的计算示例:

某企业员工,缴费15年,2021年10月因病去世。他的遗属的待遇计算如下:

丧葬补助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即4425×2 = 8850元。

养老金:9个月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425×9 = 39825元。

总遗属抚恤金:8850+39825=48675元。

利益主张地

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由单位或者直系亲属在死亡人员最后一次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支付账户所在地)申请遗属待遇。

南京市退休职工丧葬费养老金标准

死亡时以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缴费月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养老金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折算),缴费月数减少1个月,最低为9个月。

示例:

某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20年,2021年10月因病去世,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限2年。他的遗属的待遇计算如下:

丧葬补助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即4425×2 = 8850元。

养老金:本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个月,即4425×12 = 5.31万元。

总遗属抚恤金:8850+53100=61950元。

南京退休工人葬礼养老金领取地点:

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死亡,其直系亲属到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单位,由其经办机构申请遗属待遇。

: 丧葬补助标准按照参保人死亡时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2020年为4425元)的2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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