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户籍办理居民身份证指南
上海居民首次申请指南
办理地点:办理窗口是各区派出所。(可前往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对外窗口查询”栏目,或点击进入查询入口)
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完成发证工作。
申请材料:
户口本、户口本(简本)、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户籍证明或个人户口登记卡(均可提供)
办理流程:
一、申请和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公安派出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确认真实有效后予以受理。
二。审查和决定
1.必须自己处理,可以选择本市任意一个派出所就近处理。
2.许可说明:
(1)本人凭证件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本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进行指纹比对。如果换了身份证,应该把旧的还回去;
(三)申请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提交《本人领取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领取。
3.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通过邮政快递领取证件。快递范围是上海市内。
三。认证和服务
1.窗口自行领取,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受理点领取。
2.物流发货,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