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和建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有什么异同?

成都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和建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有什么异同?,第1张

成都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和建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有什么异同

成都市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法规与组织单位缴存职工的政策法规有何异同?

灵活就业缴存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对现有住房单位的认定、最高贷款额度、贷款金额计算、期限和利率、贷款担保、办理方式和程序、贷后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与组织单位支付的员工薪酬一致。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申请贷款时,对存款时间的要求是不一样的。灵活就业存款人申请贷款时必须满足不低于12个月的存款时间要求,组织单位职工申请贷款时必须满足6个月(含)以上的存款时间要求。

2.在计算收入贷比时,月收入以不同方式确认。考虑到灵活就业劳动者收入不稳定,对灵活就业缴费金额和频率的要求非常“灵活”,没有要求填写固定的缴费基数。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灵活就业缴费人的收入流向、完税凭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基数、家庭资产负债等情况,综合确定其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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