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缴费年限可以累加吗?
广州医保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吗?
问:您好,我从2008年开始在广州缴纳社保和医保。2015年6月停保。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我的失业保险由社保局缴纳。现在我又找到工作了。请问,社保和医保可以累加吗?听说医保要重新计算15年?谢谢大家!
广州医保办回复:您好!广州医保可以累计缴费年限。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穗府令第123号)第十六条:
1.参保人在2014年1月1日后首次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缴费的,或者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登记手续但在2014年1月31日前未缴费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
2.参保人在2013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并在2014年1月31日前缴费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仍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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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提醒:
社保的缴费年限和积分入户有关,请不要中断,也不要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