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如何转移至南京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需要到原参保地开具参保证明,到南京市医保部门办理即可。
关于保险凭证的开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提交保险凭证有两种方式:
一、可直接送达南京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水西门大街61号);
2.你可以登录我的南京APP,进入“政务”栏目下的“智慧人会”,点击“社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有“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一栏,可以按照其要求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南京市医疗保险中心电话8659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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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额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需持南京市卡管部门发放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南京市第三代市民卡”,实现异地刷卡直接结算。具体制卡和发卡政策请咨询热线:025-86590920。
3.医疗转移备案期限为1年。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多次就诊。期满后病情需要延期的,可凭不同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书延期备案。
4.江苏省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异地联网医疗机构等信息可通过网站查询http://ybj.jiangsu.gov.cn/;全国开通情况、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试点开通地区等信息可通过网站https://fuwu.nhsa.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