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落户口


石家庄户口迁入条件(详细)

1.省外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镇的,可凭居民身份证在当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同时可迁入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

2.省内户口人员申请迁入我市市区、县(市)、镇的,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一站式”落户,同时可随配偶、子女、父母随迁。

3.对户口已落户高校集体户的学生,凭本人学生证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市区、县(市)、镇(省内同时提供集体户口的页面)。

4.在我市城镇工作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以及大型企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技术骨干、特殊岗位需要的特殊人才,在市区有长期常住户口的,均可申请迁入落户。

5.在我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兴办产业,依法经营并占用1年以上资金,或投资100万元以下,年纳税额达到3万元,并在市区有长期固定住所的股份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可申请迁入落户。

6.在市区连续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五年以上或者获得区、县(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农民工等称号,并在市区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可以迁入落户。

7.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依法纳税一年以上,有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入落户。

8.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并有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入落户。

9.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有稳定住所的,可以迁入落户。

10、在本市或县(市)城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六个月以上,申请本人及配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迁入落户。

1、在我市市区或县(市)市区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允许申请本人及配偶、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且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夫妻双方父母迁入。

12.全日制大学毕业生迁入落户。

(1)与各级人才市场签订代理协议,各级人才市场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其户口落在人才交流中心。

(2)通过省、市“毕支办”选送到我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迁入落户。

13.在职干部、职工将户口迁入,直接到分局、县(市)公安局办理《居住证》。

14.随迁的军队转业、退休干部及其家属申请户口,直接到市局户籍大厅办理准迁手续。

上述申请人已在亲友家落户的,应取得亲友同意(同意落户声明)或持有亲友户口簿;辖区内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其他租赁住房,房屋所有权人不同意落户(或租赁合同无效)且无该住所正式住址号码,又无亲属移民的,可以在社区公共地址派出所申请落户。

温馨提示:如果石家庄的落户政策相应条件发生变化,请以当地派出所的回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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