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最新限行条件(2021年8月2日)起,东莞限行政策升级。要点如下:
1。通过司法拍卖方式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自然人,必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
2。暂停向个体工商户出售商品房。通知一出,就全面封杀了!
3。社保新规!新购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中较先发生的原则确定: 1 .在本市落户满半年,并在购买之日前两年内按月连续缴纳半年社保;2.购买日前2年内按月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4、弄虚作假,禁止买房!购房人骗取社保证明购买商品房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合同备案。已完成不动产登记的,按规定予以更正注销。自撤销合同备案或更正注销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
5。增值税“2改5”!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交易转让(以网签时间为准)的住房,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期限由2年调整为5年。
6。全面建立二手房指导价格机制!在二手房产网上交易价格常态化发布的基础上,加快二手房交易指导价格发布机制的建立。同时,要求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销售服务人员对虚假高价房源进行下架,不得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接受或发布明显高于本市二手房交易指导价的挂牌价。
7。热门楼盘,限量五年!建立购房意向登记制度,将商品房认购纳入监管范围。对于意向购房人群比例高超过上市房源数量的热点楼盘,住宅限售期限由取得产权证后的3年延长至5年。
自本通知实施之日起(即2021年2月27日),东莞购房限制如下:
1.非万基首套房(新房/二手房)需在2年内连续购买1年以上社保;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的,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连续三年按月缴纳社保。
2.非万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禁止购买第三套。
3.产权证(新房/二手房)3年后才能交易转让。
4.用东莞未缴纳的公积金贷款在东莞买房,要求本人或配偶是东莞户籍。
5.夫妻离婚,离婚之日起两年内任何一方购买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婚前家庭总人数计算。
6.新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并在购买前两年内连续半年按月缴纳社保。
7.企业购买商品房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满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