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证处

东莞公证处,第1张

东莞公证业务范围

公证业务范围

公证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证据保全;

10.文件的签名、印章、日期,文件的复印件、影印件与原件一致;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

(二)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处可以办理下列事项: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处登记的事项;

2.存款;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与公证有关的其他财产、物品和文件;

4.撰写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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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62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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