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公证书有错误时,如何处理
公证书的陈述或者格式不当的,公证处应当收回公证书,予以更正,重新发给当事人;无法恢复的,另行出具更正公证书。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核。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处提出复核。
公证处收到复审申请后,将指定原承办人员以外的公证员进行复审,并在收到复审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申请人作出复审决定。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相关信息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但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相关信息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