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本人机动车可以网上处理吗


上海网上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流程一览

用户可在交管12123办理非自有机动车备案。记录成功后,他们可以查询非自有机动车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未记录的非自有机动车或者记录后记录的适用简易程序的电子监控违法记录。备案规则:(1)只允许备案个人或单位名下的非营运机动车,备案车辆必须是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二)用户同时登记的非本人机动车不超过3辆(含3辆);(三)同一机动车由最多3个(含3个)非机动车所有人使用者同时备案的。

第一步【扫码归档】

采取“扫码备案”方式的,对个人名下拟备案的机动车,由所有人和使用人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生成拟备案机动车的二维码;对于单位名下需要备案的机动车,单位用户需要登录互联网平台,选择需要备案的机动车生成二维码。二维码生成后,需要记录机动车的用户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扫码。

[车主和用户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车主打开“交管12123”APP,点击首页左上角的【机动车】-->【所有机动车】,选择需要备案的机动车,生成【机动车二维码】。

第一步【短信验证和备案】

采用“短信验证备案”的,系统在用户输入待备案的非自有机动车的号牌类型、车牌号、发动机号后六位等信息后,将短信验证码发送至车主手机号码(车主可以是非互联网平台的注册用户),申请用户输入车主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第二步【申请用户认证】

用户扫码或输入短信验证码后,会对启用了公安部可信身份认证的人进行“真人认证”。如果“真实人认证”通过,则提交备案申请成功。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uke.outofmemory.cn/read/1261205.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