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护险失能评估流程
重庆长期保险残疾评估
1.评估应用程序。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人向委托承包人申请伤残评定。参保人申请时,应包括申请当月前在我市连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4个月以上(含)的参保缴费记录(含视同缴费年限),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伤残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含),自评达到我市伤残评定管理办法要求的等级。连续两次申请应间隔6个月以上(含)。
2.评估验收。承办机构收到长期护理保险被保险人的伤残评定申请后,应及时向被保险人反馈受理情况。
3.评估方法。申请被受理后,被保险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残疾评估机构对其残疾状况进行评估。
申请人对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评,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
4.评估成本。伤残评定费按实际评定人数300元/人/次确定。试点阶段暂从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中列支,参保人不缴纳伤残评定费。伤残评定费用由委托承办机构与伤残评定机构按月结算(伤残评定具体办法由市医保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