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假。河北第三胎产假90天。
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对优化生育政策、完善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保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作出规定。
《条例(修正案)》明确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妇可以生三个孩子。已经生育的三个子女中,有一个子女死亡或者被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者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