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外,还有撤的余地:
1。已办理房产证的,收回:
(1)身份证原件(应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以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户主必须是申请人或房产所有人之一。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之一)。
(4)执行裁定或判决的原件(如购买法院拍卖的财产);
(5)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理要求的,可不提供)。
(6)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
(七)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他人委托代理时,无需提供取款账户绑定或将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书必须经mainland China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必须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
(8)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产权人身份证信息变更时提供。)
注: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业务完成后返还。该业务只能提取房产证发放当月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能超过购房总价。
2。买一手商品房没有房产证的要退:
(1)身份证原件(应与公积金账户信息一致);
①申请人为产权人配偶的,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②关系证明:指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以户口簿作为证明材料,户主必须是申请人或房产所有人之一。
(2)购房合同(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
(3)购房发票(销售不动产发票原件、增值税发票原件或契税完税证明原件之一)。
(4)申请人名下的取款、转账账户原件(符合代理要求的,可不提供)。
(5)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如委托他人,须提供。)
(六)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他人委托代理时,无需提供取款账户绑定或将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书必须经mainland China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必须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
(7)部队出具的同一人证明或身份证变更证明。(产权人身份证信息变更时提供。)
注: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业务完成后返还。只能提取合同备案日当月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且不能超过购房总价款;没有备案日期的,只能提取合同签订当月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且不能超过购房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