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社保参保职工省内流动养老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在江苏省内跨地区流动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办理个人账户合并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变更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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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国家层面对改革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出了许多新的决策和新的部署,出台了许多新的政策法规,对服务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在实践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需要上升到制度层面。
同时,虽然现行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大的制度规定,但很多具体政策分散在不同时期的不同文件中,普遍比较零散,不利于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了解和掌握,也不利于从事这项工作的新同志的了解和掌握。
因此,2021年,省政府修订发布了新的《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与之相匹配,同步修改原实施意见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