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西安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2019西安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第1张

西安公积金租房提取办理指南

2022年1月27日更新

Xi提高了租房提取额度。1月27日起,无房职工租住商品房月提取额度由850元提高到1500元,年提取资金由10200元提高到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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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在Xi行政区域内无房产,在本市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金额。

申请时限和提取金额

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应当保存不少于三个月的存款。

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人应当自出具租金缴纳证明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同一公历年度)。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租金支出。

,商品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同一公历年度),个人提取金额不超过本人年汇款额的二分之一(月缴存额×12),最高不超过20000元(提取限额以Xi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新决定为准)。

  申请材料(原件)

1。租用公共租赁住房

单身员工需要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支付证明;

(4)单项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资料:由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已婚员工应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房屋租赁合同;

(3)租金支付证明;

(4)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其他相关资料:由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和提取人书面授权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2。

单身员工需要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单项证明材料;

(3)Xi市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Xi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4)其他相关信息:

①《Xi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证明》由Xi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不动产证明。

②由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提取人的书面委托书。

已婚员工需要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本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3)Xi市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配偶名下在Xi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4)其他相关信息:

①《Xi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证明》由Xi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户县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不动产证明。

②由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应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提取人的书面委托书。

  注意事项

1.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身份证件的类型和号码应与本人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一致,否则应先变更个人公积金账户中身份证件的信息。

2.提取人有两个及以上个人公积金账户的,应当合并为一个账户后,方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3.处于“冻结”状态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先解冻,再提取。

4.申请提取前,应先在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账户关联银行卡的签约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内证件的种类和号码以及办理银行卡的证件种类和号码应与您提供的有效证件一致。取款资金应转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取款手续。工行、长安银行要求绑定陕西省内办理的借记卡,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要求绑定xi安本地办理的借记卡,其他银行可以绑定全国范围内办理的借记卡。

5.申请材料应提供原件(除非另有规定为复印件)。

6.已申请Xi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还清前,不接受以无房租房为由提取公积金。

7.公积金中心不能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者与有关部门进行面谈、现场审查或者核实,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以作出不批准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撤回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批准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流程:一窗式即时办理。

办理地点:公积金提取委托银行网点(具体地点请点击中心网站“营业网点”)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 00-12: 00,下午13:00-16:30(7月、8月14: 00-16: 30)

联系电话:029-12329或029-89650801(银行网点请点击中央网站“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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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55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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