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流程
一.职等变化
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变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缴纳一次,次年可按新档次缴纳。
附级标准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法正〔2015〕41号)第三条,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目前缴费标准设定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各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度最低缴费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二。个人信息变更
1。参保人性别、国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由参保人本人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服务窗口直接填写最新信息进行变更,无需审核。
2。参保人姓名、出生日期、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参保人本人可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提出申请,填写新的参保登记表,上传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变更;或者参保人携带变更后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变更。
县级社保机构通过数据比对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并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参保人。经审核合格的,应同时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并留存新的《参保登记表》、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