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困难人员需要交城乡医保费吗
南京的困难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贴。
参保居民是指经本市有关部门认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重病患者、60年代裁减的退休职工、重点优抚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特困职工家庭的子女、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的低收入人群。
城乡医疗保险续保程序
除新参保人员外,以下情况需在11月1日至12月25日期间持相关资料到户籍或居住地所在基层经办机构办理:
1.年满18周岁,仍在我市高中(含高中同等学力)就读的学生,需携带学籍相关证明,以“学生、儿童”身份申请换发验证;
2.已办理停止居民医保手续,需要重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3.上一年度以大学生身份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且毕业后未办理参保登记的人员,需在下一年度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4.参保居民如需停保城乡居民医保,应由本人或亲属携带相关书面材料申请停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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