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公租房什么时候配租

延庆公租房什么时候配租,第1张

延庆天成家园公租房剩余房源面向保障房轮候家庭配租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本市保障性住房分配效率,根据《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和分配管理办法》(京建设发〔2011〕25号)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京建设发〔2014〕21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我区天成家园公租房项目剩余房源

一、住房信息

此次配租的公租房为天成家园项目,共76套,均为大户型。这次没有分配中小户型的房子。项目用房详见下表:

注:租户家庭缴纳的租金包含物业费,但不包含取暖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上网费、有线电视初装费、收视费等。未包含的费用必须由租户自己支付,公租房租金补贴不补贴自己支付的费用;在租房过程中,如有腾空等原因,房屋可纳入上述租房。

二。承租人和委托人

(一)承租人

2020年12月31日(含)前,通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申请人已通过市级备案取得延庆区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尚未配租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书中拥有中等或大户型的轮候家庭。

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的优先保障家庭是指: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分散供养的贫困人口、家庭成员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患有严重疾病或接受大手术的人员、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和退伍军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消防救援人员、成年孤儿、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城市有关部门认定的见义勇为家庭。

(二)租金分配原则

1.已报名参加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配租配售的家庭,不得重复参加本次房源意向登记。

2.本次意向登记工作中,申请家庭按照《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备案通知书》规定的邢弢标准进行意向登记。

3.轮候期间,申请人家庭人口、住房发生变化,未如实申报或已超过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不予登记意向。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房或选房后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该家庭放弃一次分配资格,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分配资格。如果超过两次,就必须重新申请。

三。分配和租金的排序原则

根据申请时间、优先权和意向登记时间,具体排序原则如下:

(1)备案时间早的家庭排第一,备案时间晚的家庭排最后。

(2)备案时间相同的,优先配租资格家庭排在第一位,普通配租资格家庭排在最后。

(3)备案时间和配租资格相同的,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第一,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最后。

每一次新家庭注册成功,注册系统都会根据上述排序原则更新排序顺序,所以每个家庭在完成注册操作那一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选房顺序。

四。意向登记

(一)登记时间

2021年6月8日10:00-2021年6月10日16:30(3天)

报名截止时间届满,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新报名或变更报名申请。

(二)登记方法

本次意向报名采取网上自助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申请家庭可参考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自行注册

申请家庭自行登录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http://www.bphc.com.cn/)网站,点击“业务办理”-“快速配租”-“报名”等按钮,进入报名系统界面,按照相应提示进行操作。

2。协助注册

对于不熟悉电脑操作或通过互联网进行意向登记有困难的家庭,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公共租赁住房备案通知书》原件到原申请地(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登记。

报名协助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30。

特别说明:

(1)本次配租采用的登记制度,由申请家庭进行登记。请提前登录系统进行测试,确保账号可以正常登录使用。如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北京雁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办公室。

(2)本次登记通过系统自动采集家庭资格信息。如果申请家庭资格发生变化或其他住宅保险业务正在进行中,可能无法正常注册。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无法登记或登记成功后系统显示的家庭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请及时与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联系。

(三)登记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的分配标准如下:

意向登记最终排名结果将于2021年6月28日前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报名结果仅对本次配租工作有效。

五、资格审查及选房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对登记家庭进行资格复审。复核结果可向保障性住房登记资格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对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家庭(含经认定不属于本批次租赁对象的家庭),登记顺序号作废,下期家庭补足选房。

此次,北京雁北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房源情况,对通过审核的家庭组织进行选房。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布的选房通知为准。请保持已登记家庭的沟通有效、准确和畅通。

选房完成后,北京雁北保障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对选房家庭的签约情况另行通知。

六。房租补贴

(一)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按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租金标准和相关政策缴纳租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条件的租户,应先全额缴纳租金,然后按月缴纳租金补贴。

(二)承租家庭符合《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政策的通知》(京价发〔2015〕14号)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租金补贴。申请租金补贴的家庭可以向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3)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建筑面积最高为60平方米。承租人租住的房屋建筑面积超过补贴面积上限的,按上限取值;低于上限的,按实际承租建筑面积计算。

七。其他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负责解释公租房分配政策和资格审核,北京市延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选房和入住。

以下相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保障中心:69176250;

北京雁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69106694;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办公室:6118660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特此公告。

附件1:天成家园(南区)示意图。文件

附件2:天成家园(北区)示意图。文档

北京市延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聚客百科

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252696.html

()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2-08-19
下一篇 2022-08-19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