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关于按月提取协议签订常见问答
1。签订每月提款协议后,按什么顺序扣款/提款?
同一笔借款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员工签字的,按照员工签字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违约扣款或违约提款。属于中央组合贷款的,优先考虑公积金贷款。
2。每月提款协议可以提前终止吗?
在月提取协议有效期内,员工可通过中央在线渠道(手机app等)申请提前终止协议。)因还贷、贷款房屋权属、婚姻等发生变化。
3。办理中心公积金贷款后,签订每月支取协议。那么,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是否可以用于定向本息?
纳入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缴存余额,可用于直接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4。签了按月提取协议后,只要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是不是就没必要存入还款卡了?
签订合同后,员工应在每月扣款日前关注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和个人还贷账户余额。为确保满足当月还贷额度,建议职工或借款人及时在个人还贷账户中存入不低于当期应还贷款本息的资金,避免因住房公积金未按月直接缴存/提取或可用余额不足导致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