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备案手续后,可在当地所有联网医院直接刷卡支付。信用卡直接支付失败的,可以申请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支付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
零星报销材料:
1.《南京市民卡》、身份证及医疗费用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报销,需要携带出院小结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门诊重疾、门诊精神病、抢救费用报销也需要门诊病历。
2.如转院治疗,还应携带转院申请表收据。
其他备注:
1.被保险人委托他人代理的,代理人应额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人员需持南京市卡管部门发放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或“南京市第三代市民卡”,实现异地刷卡直接结算。具体制卡和发卡政策请咨询热线:025-86590920。
3.就医转移备案期限为1年。在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可以多次就诊。期满后病情需要延期的,可凭不同医院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相关医疗文书延期备案。
4.江苏省各市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异地联网医疗机构等信息可通过网站查询http://ybj.jiangsu.gov.cn/;全国开通情况、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跨省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试点开通地区等信息可通过网站https://fuwu.nhsa.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