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生儿怎么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公民出生后不满一周岁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及时向父母亲属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1.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父母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
(2)在下列情况下:
1.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至少有一方在本市服役)。可以在部队集体户口落户,也可以在父母合法固定住所单独设立户口,也可以随祖父母落户。需提供父母军官证、房屋产权证、与(外)祖父母关系证明及(外)祖父母同意落户证明;
2.父母一方为本市人才集体户口,另一方为家庭户口的,以家庭户口申报出生登记;父母一方或双方为本市单位集体户口的,需设立集体户口的单位出具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3.高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属于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出生的子女应当向其祖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须提交拟落户房屋产权证明、与祖父母关系证明、祖父母同意落户证明;
4.新生儿父母民族成分不同的,还应当提交父母签署的填写民族成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