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和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材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异地就医证明(当地未缴户口的说明,异地转诊单)加盖单位公章;
4.住院病历第一页、临时和长期医嘱(医院盖章);
5.医疗费用汇总表(医院盖章,如无汇总表,由医院说明);
以上报销资料由各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统一报送,符合《Xi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病种、药品、治疗项目目录》的,可按医院级别按比例报销。社保中心相关部门会根据员工报销政策审核报销。
二。居民医保报销材料
参保城乡居民所患疾病由门诊主治医师按照《住院疾病目录》的规定进行诊断。确需住院的,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社保卡)和住院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进行审核登记,再办理住院损失登记手续。参保城乡居民在预先缴纳一定比例的押金后住院,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一部分。按照押金预付,多退少补。
三。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材料
Xi贫困群众在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出院结算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保”一站式服务,一窗办理,一单结算。贫困患者出院结算时只有自费才能出院。
(1)适用的对象
1、Xi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
2.贫困的重度残疾人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含2014年、2015年建档立卡贫困户),
(2)报销规则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按现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标准执行。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除城乡贫困人口(分散在社会上的孤儿、实际无人照管的儿童)和低保对象以外的人员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低于80%的,纳入医疗救助,按规定比例报销。
3.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原则上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报销,比例控制在85%以内,防止超保障。
三。大学生医保报销材料
(1)Xi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参保大学生住院费用超过1万元的,报销费用可直接向所在高校医保办申请二次补助,由学校统一报大病医保经办机构。
申请时,参保大学生需携带治疗费用发票原件、出院声明、住院费用总清单、参保人身份证、医保本、银行卡复印件。
(2)Xi大学生医保门诊费用报销
2011年,Xi出台了《Xi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对已参加Xi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大学生实行门诊统筹。门诊费用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需要支付。
Xi大学生医保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只要是合规的普通门诊费用,比如感冒发烧,就按70%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最高报销500元。
注:以上医保支付政策以实际报销为准!Xi各区县医保报销。具体问题请致电具体医保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