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过期了怎么续期?
【/s2/】天津市居住证到期如何续签?
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已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满一年前一个月内,向现居住地受理单位出示居住证和合法居住证明或者通过网络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暂停;办理签注手续的,恢复居住证使用功能,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办理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居住证续签指南:
一、窗口受理单位
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机关委托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
二。受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因居住证有效期届满或居住地址变更,经居住地社区民警审核同意后,凭有效证件办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
2.天津市居住证;
3.合法居住证明包括:
(1)自住住房且提供自有住房或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
(2)居住在租赁房屋的,并提供房屋租赁协议。
(3)借用天津市居民自有住房,提供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复印件、业主同意居住的确认函;
(4) 居住在单位(学校)的,提供单位的组织证明复印件(复印件);
(5)其他合法居住证明。
四。处理程序
申请人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填写《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提交签注申请,或者到属地派出所领取《居住证签注申请表》,然后提交社区民警签注。经警方批准后,持处理材料当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