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提取公积金
关于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所有实缴员工:
为进一步改善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的居住条件,根据《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朱虹龚伟(2020)3号),现就我市现有住房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南昌市行政区域内现有住房加装电梯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增建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两年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增建电梯实际成本扣除政府奖励后的个人份额。
本通知自2020年7月15日起执行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