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的孤寡老人和未成年人求助至亲成都户籍指南:
过程:
1.被申请人自愿在我市定居。
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
3.有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请材料。
孤寡老人投靠亲戚进家门
前提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有本市近亲属愿意赡养并经公证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赡养人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居住。
对于购房、投资、纳税、招商引资、居住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市外老人避难。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赡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丧偶老人提供当地街道(镇)为丧偶老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原文)
5.民政部门或法院、公证处关于近亲属同意赡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被赡养人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近亲
前提条件: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在本市有近亲属愿意通过公证抚养并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被抚养人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居住。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可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
2.避难者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被赡养人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未成年人提供出生证明或者独生子女证、子女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民政部门或法院、公证处关于近亲属同意赡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被赡养人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
1.省内居民搬家前,必须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2.请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首次办理户籍证免费(丢失、遗失、补办4元/张)。办理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办公室:报名地的区(市)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公地址:入境地区(市)县公安制证中心(郊区(市)县无制证中心到派出所)联系方式:028-68382288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备注:户籍业务原则上由本人、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亲自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户籍业务的,代理人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的户籍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各区(市)县公安局可以受理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