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2年3月15日 9:00至2022年3月21日17:00接受申请。此轮申请后,该房源将自动纳入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分散房源分配计划,继续受理申请。
[住房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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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程序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指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骨干人才。
(2) 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的父母或配偶。
(3) 港澳青年。指18至45周岁的港澳居民,或在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详见《港澳青年实施细则》所附高校名单)并取得高等教育学历(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的内地居民。他们品德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国两制”和祖国统一。
(4) 其他天赋。是指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能等级及以上的人才。
备注:
1.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在黄埔区和广州开发区无自有住房。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为其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住房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必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无自有住房。
2.申请人目前在本行政区域内未享受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等货币形式的住房补贴;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为其父母或配偶申请租赁住房,其父母或配偶目前不享受本行政区域内住房补贴、购房补贴等货币性住房补贴。
3。港澳青年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时已与所在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该合同在申请时有效;
(2)申请时应已参加本区社会保险,申请时处于参保状态。
4。其他人才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单位在工商登记、税收征管关系、统计关系所在地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范围内;
(二)公立医院、学校等在本行政区域内设有办事机构的机构,不受注册地、税收征管关系和统计关系的地域限制。
[应用方法]
1.高层次人才以个人(家庭)或整体单位租赁形式申请。已婚且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其中一方申请;
2.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的父母或配偶父母,由个人(家庭)申请;
3.港澳青年以个人(家庭)形式申请。每个家庭推选一名代表提出申请,一个家庭可以申请一次;
4.其他人才通过租赁整个单位的方式申请。夫妻双方均已婚且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其中一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者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党政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提供);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企业单位提供);
(3)2022年1月的完税证明,税种应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中的一项(原件)。不能提供完税证明的,应提供最近一个月的最新免税证明(原件)(企业提供);
(4)2022年1月统计关系证明“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国家统计局某表系统,打印“调查单位基本信息表”;“规模以下企业”在注册地街道统计站打印“查看法人单位表”(企业单位提供)。
以上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者
(1)高层次人才
本人配偶(如已婚)及未成年子女(如有)的财产证明(申请日之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2)优秀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的父母或配偶父母
或父母配偶父母的财产证明(申请日之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3)港澳青年
①申请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③本人配偶(如已婚)及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申请日之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4)其他人才
①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纳税证明(原件);
②本人配偶(如已婚)及未成年子女(如有)的房产证(申请日之前5个工作日内)(原件)。
[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交申请
(1)以个人(家庭)方式申请,申请人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服务平台(http://rent.gddrcgzjt.com),按要求提交信息申请。
(2)以单位整体租赁方式申请,申请对象所属单位应登录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单位信息。员工登录区人才住房服务平台,按要求提交信息后,单位住房主管对员工名单和信息进行审核。
具体申请流程参见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服务平台注册及人才住房申请操作流程。
第二步:资格审查及分配
申请人或单位提交的资料,由人才住房实施机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确定录取资格后,根据住房情况和申请人或单位意愿进行统筹分配。
第三步:发布分配结果
分配结果通过黄浦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录取通知书由人才住房管理单位发放。
第四步:登录
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间,申请人到指定地点办理入住手续。房管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订合同,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交纳租金及双倍月租押金。入住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入住。
第五步:补贴兑现
(1)承租满一年的租户(含中途退租的),凭缴费明细(或发票)、租赁合同、人才社保或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在补贴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政策兑现窗口申请相应比例的房租补贴返还。
(2)房租不满一年退租的,退租当月房租不满半个月的,退租当月不退还相应比例的房租补贴;退租当月入住半个月以上(含半个月)但不满一个月的,只退还半个月的房租补贴。
(3)房租补贴以实际租住面积为准。实际居住面积大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和《港澳青年实施细则》中房租补贴面积标准的,按照房租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房租补贴;实际居住面积低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和《港澳青年实施细则》中房租补贴面积标准的,按实际居住面积计算房租补贴。
[分配原则](1)优先考虑高层次人才,即按照高层次人才、杰出人才、精英人才父母或配偶父母、港澳青年和其他人才的顺序。
(二)这批房源将优先供应给重点建筑企业、重点信用企业、科技加速器企业,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分配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可分配给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按照申请顺序和供需比例统筹分配。
(3)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只能申请1套人才住房。供小于求或户型超过租金补贴面积标准时,可安排多名员工居住。
[租赁期限]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5年。
[其他条款]
(1)丰乐居公寓(智泰广场店)由广州丰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承租人或承租方与广州丰乐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二)具体租金计算日期以入住通知书为准。在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未办理签约和缴纳租金手续的,视为放弃分配结果。弃租或退租不满3个月的个人或单位,自弃租或退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再受理其人才住房申请。
(3)租户对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将按照《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人才住房管理办法》等进行处理。
(四)已租住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或者公租房的,应当自办理人才住房入住手续之日起一个月内腾退原租住房屋;逾期不退的,收回承租的人才住房。
[咨询方式]1。审计单位咨询电话:020-82151132
2。房屋咨询电话:18665699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