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对住房租赁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导向,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我市住房租赁活动,维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建议。
大众点评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至2021年9月23日17:00。
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zhufangzulin@126.com
2.邮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大吉街9号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住房租赁管理处(信封上请注明“征求意见”)
3.电话:010-55597665
4.传真:010-5559763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http://www.beijing.gov.cn)网站,在“政民互动”栏目下的“政策文件征求意见”一栏提出意见。
附件:
1.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文件
2.起草说明。文档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1年8月24日